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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设置和专业设置

作者:  来源:规划办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9日 16:58

一、2016年推进工作

(一)根据学校党委会决议,人事处已发文恢复设置第二临床医学院。目前,正在进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

(二)根据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新设立了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基本完成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分割剥离工作。初步拟定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和人员安排工作方案。

(四)完成了研究生学院更名为研究生院工作。

(五)申报本科新专业。运动康复、翻译、应用统计学和法医学4个本科专业获教育部批准。并根据需要,成立麻醉系、医学影像系、法医系、康复医学系。

(六)组织完成生物技术和中药资源与开发2个本科专业接受教育厅新专业评估。

(七)为进一步规范新办专业的建设与管理,制定了《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新办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二、存在困难

(一)我校医学门类专业覆盖面偏窄,广度不够,专业结构与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调整。

(二)个别专业优势与特色不明显,区域优势不突出,专业内涵仍需进一步凝练和挖掘。

(三)扶持新专业建设经费力度不够。

三、2017年工作计划

(一)根据学校办学需要和专业结构和布局,科学合理进行学院设置。

(二)尽快完成新设立学院内设机构和人员安排,保证新学院正常教学科研管理机制运行。

(三)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推进优势及特色专业建设,“一专业一优势、一专业一特色”,逐渐形成专业的优势与特色。

(四)加强专业内涵和特色建设,提升专业建设质量。以项目建设为依托,加强自治区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和“创优计划”教学项目建设,做好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培育与遴选工作,突出专业特色建设。

(五)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引领,深化协同育人,加强专业建设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

(六)健全专业建设有关文件。尽快下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医科大学本科专业预警及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新办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进一步规范本科专业建设,建立专业预警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本科专业特别是新办专业的管理,促进学校本科专业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七)加快本科各专业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制定步伐,组织专家对本科专业(含已招生的专业方向)十三五建设规划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

(八)加强项目建设与项目培育,争取更多自治区级、校级专项建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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