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周年校庆】广西医科大学90周年校庆捐赠公告
来源:广西医科大学 发布时间:2023-12-05 作者:财务处 校对:徐红 审核:黄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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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广西医科大学将迎来90周年华诞。这既是学校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更是学校凝聚各方力量、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重要时刻。为汇聚发展合力,优化办学条件,我们热忱欢迎广大校友、师生员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海内外各界人士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捐资捐物,共同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为做好捐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捐赠原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有捐赠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损毁。
(二)遵循完全自愿原则,捐赠数额不限,形式不限;
(三)尊重捐赠者意愿,合理规范使用捐赠财产,接受捐赠者监督。
二、捐赠方式
(一)资金捐赠
资金捐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线上微捐赠平台和银行转账方式捐赠为主,也可直接以现金方式捐赠。
1.基金会微捐赠(线上捐赠平台)
手机扫描广西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微捐赠二维码,进入基金会微捐赠平台,点击“我要捐赠”进行捐赠。
广西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平台
广西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获自治区民政厅评定为4A级社会组织,具有捐赠资金税前扣除资格,致力于加强广西医科大学与校友及国内外各界的联系,募集办学资金,推动广西医科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2.银行转账
户 名:广西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账 号:617163283959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青秀支行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学校捐赠,请捐赠人在转账留言中注明“校庆捐款”,个人捐赠请注明捐赠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捐赠或集体(如班级)捐赠请注明捐赠单位名称或集体名称(如:xx届xx班)以及联系方式。
3.现金捐赠
学校为现金捐赠提供现场服务,现金捐赠可至校友工作办公室、基金会秘书处(广西医科大学校本部综合楼14楼1404室)进行办理。
(二)实物及其他捐赠
实物捐赠及其他捐赠(如指定用途的项目捐赠、无形资产捐赠等)可直接与校友工作办公室、基金会秘书处联系,学校根据具体捐赠种类安排接收事宜。
三、捐赠管理
(一)广西医科大学90周年校庆捐赠活动由学校校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捐赠的资金或物资,学校一律用于校庆活动、事业发展或捐赠人指定用途,并主动接受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可开具捐赠票据,捐赠人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税前抵扣)。捐赠票据可联系基金会秘书处获取。
(三)学校教职工捐赠可汇总至所在部门(离退休教职工捐赠可汇总至离退休处)后统一报送财务处,也可以个人名义直接捐款。
四、捐赠鸣谢
学校将以多种形式回馈与答谢捐赠者,具体形式如下:
(一)捐赠无论大小形式,所有捐赠均记入学校捐赠名册,永久留存,并根据捐赠者意愿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二)通过颁发捐赠证书、发放捐赠纪念品、授予冠名权、举办捐赠仪式等方式对捐赠者进行鸣谢。
(三)对捐赠单位及个人,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将优先与其开展合作,提供人才培养、科研合作、技能培训等服务。
(四)其他鸣谢方式或未尽事宜,由捐赠方与校方另行商定。
五、捐赠受理联系部门
校友工作办公室:0771-5359203
基金会秘书处: 0771-5827015,0771-5350604
校友会电子邮箱:gxmuxyh@gxmu.edu.cn
基金会电子邮箱:gxmuedf@gxmu.edu.cn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综合楼14楼1404室。
邮编:530021
我们诚挚希望广大校友、师生员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热心关注广西医科大学的海内外各界朋友,关心和支持我校各项建设工作,你们的善举将激励医大人不懈努力,为建设“健康广西”、培养杰出医学人才作出积极贡献,期待您的爱心基金。
广西医科大学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