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医科大学 发布时间:2026-01-05 作者:韦昱江 校对:李刚 审核:胡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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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广西医科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桂医大人〔2025〕57号)精神,自治区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将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资助。为做好2026年度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内容
自治区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分为A、B、C三档,其中,A档为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治区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设站单位按1:1比例配套支持;B档自治区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C档资助对象为联合培养的博士后,我校自主招收博士后不在资助对象范围内。上述三档资助期均为两年,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选资助期内的日常生活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生活补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
二、申报条件
详见《2026年度自治区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申报指南》(附件1)。
三、学校配套支持
在两年资助期内,入选博士后将在学校年薪基础上叠加发放自治区资助。其中,“校博新计划”全职博士后入选A档,学校年薪保持20万元/年不变;普通全职博士后入选A档,学校年薪由8万元/年增至15万元/年;师资博士后入选A档,年薪标准不低于15万元/年。入选B档的博士后,学校将不予配套支持。
四、入选人员出站考核积分标准
获得自治区博士后研究人员A、B档资助人员,出站考核要求将相应调整,具体见《入选人员出站考核要求》(附件2)。
五、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向流动站提交申报材料。各站进行审核推荐,于1月9日(星期五)下班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ykbgb@163.com,纸质版交到学校博管办。
(一)《2026年度广西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申请书》(附件3),其中“单位对入选项目博士后考核指标”应按照《入选人员出站考核要求》(附件2)中相应的资助类别及博士后类型填写;合作导师情况在“博士后联合培养导师近五年科研情况”栏目中填写;
(二)学术及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与申请书中“科研成果和奖励”栏目所填写成果及顺序一一对应);
(三)进站以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以上三项材料形成目录后按顺序排列,纸质版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一致,形成一份PDF报送。
(四)《2026年度广西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4)。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需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宣传解读,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
(二)本资助项目为非普惠性项目,请申报人员结合自身条件,认真对照申报指南和评分标准,合理确定其申报项目。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和真实性。
(三)申请人在开展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资助。已获得广西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生活补助的人员不得申报,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A、B档。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所在流动站或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0771-5305173。
附件:1. 2026年度自治区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申报指南
2. 入选人员出站考核要求
3. 2026年度广西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申请书
4. 2026年度广西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申报汇总表
广西医科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