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宁市天鑫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5-06-27 作者:潘婷 校对:何建宇 审核:麦庆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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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各单位员工安家置业,南宁市天鑫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针对邕熙华府、邕熙华庭项目优质房源推出 “法人单位团购”活动,诚邀各法人单位组织员工集体参加,享超低团购折扣及优先选房权,具体如下:
一、 团购房源
邕熙华府1#、2#楼与邕熙华庭1#、2#、3#、4#、5#楼未售出住宅。
二、团购方式
(一)法人单位统一组织:由报名的法人单位按照我公司规定的条件组织单位员工或亲属参加本次团购。
(二)法人单位员工及亲属自主认购:法人单位员工或亲属需在团购截止时间,即邀请函发布之日起第60日(2025年8月26日)18:00时之前支付购房订金2万元/套,锁定房源。签订认购协议前订金可退,签订认购协议后订金转为定金,不予退还。由我公司与报名的法人单位核对确认团购信息,确定成团套数及折扣率。
三、团购折扣
采取价格优惠+赠送车位(限定区域)方式。
1、价格优惠
成团套数 | 房款折扣率 | 华庭折后单价均价 | 华府折后单价均价 |
9套(含)以下 | 99折 | 11163.53元/㎡ | 11021.4元/㎡ |
10-19套 | 98折 | 11050.76元/㎡ | 10911.97元/㎡ |
20-29套 | 97 折 | 10938元/㎡ | 10800.62元/㎡ |
30套及以上 | 95折 | 10712.47元/㎡ | 10577.93元/㎡ |
2、赠送车位
按成团套数对应折扣价格销售,并赠送限定区域车位。 所售房屋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110㎡以下的,向买受人赠送一个人防车位使用权;面积110㎡-160㎡的,向买受人赠送一个产权车位;面积160㎡以上的,向买受人赠送二个产权车位。
3、相关说明
①“成团套数”系指某一组织参与团购法人单位人员在邀请函发布之日起第60日18:00时之前已支付购房订金的房屋套数,不以认购人数量为计算依据。若有多个法人单位参与组织团购的,则每个组织参与团购的法人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成团套数统计口径。
②每一单位团购人员可享受的折扣率以该单位人员在邀请函发布之日起第60日18:00时之前已付订金的房屋套数为准确定。
③折后单价均价系按照房屋备案单价乘以相应折扣率计算,总价=折后单价×建筑面积。
④签订认购协议前订金可退。
四、具体流程
(一)成团套数确认
邀请函发布之日起第60日(2025年8月26日)18:00时之前,由报名的法人单位提交《参加邕熙华府、邕熙华庭团购登记表》(附件1)给我公司,由我公司按已支付购房订金的套数确认成团套数并函告报名的法人单位。
(二)签订团购认购协议
已付订金的认购人应在邀请函发布之日起第60日(2025年8月26日)18:00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团购认购协议,我公司在该期间内保留相应房源不向第三方销售。签订认购协议前订金可退,签订认购协议后订金转为定金,不予退还。
(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已付定金的认购人应在签订团购认购协议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转为首付款。因认购人原因未在该期限与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我公司有权解除团购认购协议,且自认团购购协议解除之日起我公司不再为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认购人保留其认购的房源。
五、其它事宜
(一)非报名的法人单位人员经报名的法人单位同意可参加本次团购活动,计入该法人单位成团套数。
(二)认购人逾期未签订团购认购协议的,订金可退还但不再保留其认购的房源。
六、报名方式
请参加的法人单位将报名函(附件2)发送至邮箱:2357683121@qq.com。
七、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453栋1单元1楼102室
营销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凤路15号邕熙华府1号楼111号商铺
咨询专线:0771-5658460
联系人:潘女士,15278105943,蒋女士,19017009203
八、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附件:1. 《参加邕熙华府、邕熙华庭团购登记表》
2. 《关于参加邕熙华府、邕熙华庭住宅团购的函》
3.邕熙华府项目户型图
4.邕熙华庭项目户型图
南宁市天鑫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