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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旧房改造项目2015年总结

作者:  来源:广西医科大学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4日 09:21

一、项目进展

(一)2014年主要工作基础

3月,完成招标确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4月完成招标确定代建单位。5月,完成205户产权人同意改造意见书,还有2户产权人未提交资料;区直房改办初审通过我校纳入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范围;完成10栋职工住宅楼房屋安全性鉴定(430431栋为大板结构,不用鉴定);完成12栋职工住宅楼房屋面积测绘;完成项目宗地分摊示意图。6月,完成招标确定设计单位、勘探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单位。7月,取得《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经南宁市规划管理局业务会议通过将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中二区(地块一)的容积率由大于等于2.0且小于等于2.23调整至小于等于4.09月,取得空军95072部队对我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涉及地块新建建筑限高要求的函。10月,启动我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申购还建、非还建住房职工资格审查报名;取得区财政厅《关于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中公有住房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取得区直房改办《关于同意广西医科大学对南宁市双拥路22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进行改造的审查意见》;取得区房改办《关于同意广西医科大学对南宁市双拥路22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进行改造的批复》。11月,规划设计总平通过南宁市规划局技术初审、复审。12月,取得区教育厅《关于同意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的批复》。

(二)2015年工作进展

8月,项目用地蓝线经南宁市规划局局办会终审;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经南宁市规划局局办会终审。9月,开展入户动迁动员工作;拆迁产权户公摊和扩建面积、应补缴金额已整理并经区直房改办确认;取得自治区政府同意,区国土厅出具《关于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项目用地意见的函》。10月,完成项目地质勘探工作。12月,南宁市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115次会议同意项目的用地。

二、现需推进的工作

1.确定项目实施细则、项目拆迁时期安置方案;

2.完善拆迁产权户资料(产权分割、离婚析产、继承权等材料);

3.拆迁产权户公摊和扩建面积相关手续办理;

4.与产权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确定房产评估、房屋拆除、基坑支护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建设等合作单位;

6.办理南宁市轨道公司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书;

7.最终申报项目规划总平;

8.向区发改委申报项目立项;

9、项目建筑单体方案的确定及申报;

10.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现项目需要解决的问题

1.尚有2户产权户未提交资料,未签署同意改造意见书;

2.拆迁产权户公摊和扩建面积相关手续办理,拆迁户需补交相关费用;

3.根据入户动迁动员情况,进一步完善、细化动迁实施方案(校外安置补偿租金、中转房等);

4.产权户离异、过世,房屋析产及继承手续办理(离异10户、过世64户);

5.36户产权户提出一次性搬迁;

6.拆迁范围内租房户的安置问题,27套有租赁合同,34套无租房合同;

7.201510月底,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将地铁六号线规划正式纳入南宁市路网控制系统,项目总批审批需要取得南宁轨道公司同意的意见书。

四、项目推进计划

1.20161月底前取得项目所有立项批复(总平、区发改委批复);

2.2016331前完成动迁工作(与产权户签订拆迁协议、腾空房屋);

3.20165月完成房屋拆除,组织项目建设施工;

4.2018年底竣工验收;

5.20193月办理房屋产权证。

五、代表性图片

 

 

财政厅批复文件

 

住房制度改革委批复文件

 

教育厅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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