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重大(点)项目推进机制实施办法》(桂医大党〔2013〕4号)精神和要求,为了推动学校重大项目进展,促进校务信息公开,接受师生民主监督,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重大项目工作进行总结和督办。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要总结和接受督办的项目及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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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 |
武鸣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武鸣校区项目 |
国际医药教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五象校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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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医药教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玉林校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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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 |
危旧房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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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龙办 |
蟠龙职工住宅小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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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 |
留学生公寓楼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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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 |
民族地区卓越医生综合教育训练中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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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 |
科技大楼装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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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附属医院 |
中国-东盟医疗合作中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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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附属医院 |
西院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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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医院 |
五象新区医院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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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院 |
东盟国际口腔医院建设项目 |
二、总结材料提交要求
总结材料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2015年度项目的进展情况
(二)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2016年工作计划
(四)提供项目建设的代表性成果图片2~3张
(五)项目责任人、项目联系人的姓名及电话
三、项目督办方式
(一)各项目材料将在学校重大项目专题建设网站或重大项目专刊公开,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咨询。
(二)学校主要领导对建设进程缓慢、未提交总结材料的项目进行责任人约谈。
请有关项目单位于2015年12月23日(周三)下午17:30前将总结材料交到规划办,发送电子版到gxydghb@163.com,纸质版本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规划办(综合楼1402办公室)
不尽事宜,请联系规划办,5303850。
广西医科大学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