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医科大学 发布时间:2026-05-20 作者:路华 校对:骆笑红 审核:黄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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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资金管理,切实防范资金安全风险,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7〕8号)文件要求,我校拟采用集体决策方式遴选食堂存款开户合作银行。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政策性银行,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宁市设有分支机构;
2.人民银行近两年(2023年和2024年)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含B级);
3.同一银行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参选)。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具备良好的资金安全防护能力和保障措施,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合作银行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5月29日(仅限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广西医科大学财务处(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综合楼11楼财务处1104办公室)。
1.监管评级材料:人民银行近三年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级)证明,无法提供的,需提交相关说明并加盖银行公章。
2.营运资质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3.合作方案:需明确合作思路、服务承诺、资金安全保障措施、服务效率等相关内容。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及递交材料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6.银行自评表(详见附件1)。
7.《遴选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2)。
8.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遴选文件及报名材料。
联系人:路老师。
联系电话:0771-5358754(遴选相关咨询)。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综合楼11楼财务处1104办公室。
广西医科大学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