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共卫生学院 发布时间:2026-05-08 作者:覃玉宇 校对:聂光辉 审核:邹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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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有关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已经开展“大学生心理辅导、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企事业员工心理辅导”等专项职业能力的统一鉴定考核。广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作为承办单位,以广西医科大学的名义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心理辅导考核鉴定机构备案,作为心理辅导专项职业能力认证单位,长期举办心理辅导专项职业能力认证培训班。现将2026年上半年培训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凡有志于学习和运用心理辅导专项技能、符合相关申报条件者均可参加培训学习。学历要求: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或其他专业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师资:培训内容包括心理学基础知识、心理辅导操作技能相关知识、心理辅导专项技能相关知识等。全部培训师资由广西医科大学心理学专业教授、副教授、讲师组成。
三、培训方式及时间:本次培训采用线下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为 2026年5月下旬-6月,主要安排周末白天上课。
四、报名方式及费用
1.报名方式: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请电话或QQ 进行报名咨询,咨询报名电话:18677152576,QQ:106439920,联系人:覃老师。
2. 培训费用:3200元/人.项,费用包含教材费、资料费、授课费、考核鉴定费等费用。
3.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或电子版)。
4.个人学员采用广西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收款码的方式缴费; 需要对公转账的学员请具体咨询。
五、考核鉴定:广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组织学员报名参加广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管的心理辅导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鉴定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证书发放:学员完成培训,颁发广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培训结业证书;学员参加广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心理辅导专项职业技能鉴定”并考核合格,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电子证书)并备案。
广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