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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5-10-22 作者:莫智雯 校对:李贞 审核:农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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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桂医大教评〔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5年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历年到期而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附件1)。2021~2024年立项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特殊情况需延期结题应提交延期结题申请,并在立项4年之内结项。同一项目提交结项申请不能超过2次。

二、材料提交

(一)各项目组于11月20日前将结项材料一式一份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包括:《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2),需项目负责人签名,所在二级单位盖章;相关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体现课题实施和效果的证明材料。

(二)各二级单位审核后,请于2025年11月27日前,将项目组提交的结项材料及《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3,内容以最新调整版为准)统一报送至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卓越楼20层200201室;电子版材料请以“项目类型+所在二级单位+主持人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gjs59201@163.com。

(三)来华留学生(全英授课)专项材料,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11月27日前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教研科。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留学生公寓综合楼3楼0319室;电子版材料请以“项目类型+所在二级单位+主持人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gxmugjy@163.com。

(四)教师教学发展项目结项另行通知。

(五)项目如有内容或实施计划、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完成时间的调整,需填写《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4)。

上述材料一律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所有上交的结项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结项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学校统一发放结项证书。

四、联系方式

高等教育研究所:莫智雯,电话:5359201。

国际教育学院:郭尔娜,电话:5300803。

附件:1.历年到期而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一览表

2.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申请表

3.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4.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表 

            广西医科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