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3-12-07 作者:蔡毅 校对:刘书言 审核:宗少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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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NSFC)项目管理系统中2023年度进展报告填报功能已开启,现将填报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2023年立项的及2023年结题的项目无需填写进展报告,其余在研项目均需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填写方式: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进展报告,于2024年1月5日前在线提交。提交后请随时关注进展报告“审核状态”,如果出现“退回修改”等状态,请及时按退回原因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状态栏变成“NSFC已审核”。
3、报告正文:请详细阐述2023年度研究进展,在重要研究进展中应具体写出2023年度获得的相关数据、结果、突破性进展、取得的结论;数据表格和图像不列在正文里,请按顺序汇总形成单独的PDF文件,通过附件上传。填写过于简单的将不予通过。不要放入任何与项目无关的内容,请勿在重要研究进展一栏罗列发表论文。
4、研究成果目录部分:仅需填写2023年当年所取得的成果内容(注:2022年立项项目,开始日期为2023年1月1日,在此之前的论文或申请的专利不能计入2022年立项项目成果)。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申请及授权专利、获奖、开展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成果信息填报要完整、列明出版的年卷期页等,项目负责人需通过系统从文献库中检索导入符合要求的研究成果或者按要求格式手动录入相关成果,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非2023年度取得的成果请勿列在年度进展报告中。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导入成果目录清单;若因出版时间等原因未能列入2022年度《进展报告》的2022年度成果,可在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中补充说明,或者在结题时一并录入即可。
5、“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无请填写“无”,不要留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涉及到2023年度经费预算调整、项目变更等情况需在此处进行说明,如无请填写“无”,不要留空。
6、自2020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更加关注资助项目的经费使用进度,体现在进展报告的封面上,增加了项目负责人填报“已拨入经费”和“已使用直接费用”,请认真核对财务信息,如实准确填写已使用直接费用。(注意:经费单位为“万元”而不是“元”)。项目负责人应留意项目的研究进度和经费的执行进度大致相匹配,如经费执行缓慢,建议项目申请人在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部分,对原因进行说明并填写一下后期经费的执行计划。
7、项目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8、负责人应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人:蔡毅、刘书言,联系电话0771-5358955。
科技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