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2016〕88号)(附件1)精神,学校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请校内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一)立项范围:教改项目申报的范围是本科院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本科高等教育(含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教学特色培育和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教师学术发展与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为我校在职教师。2016年以来受到党纪处分或处分期未过的教师不能担任项目主持人。项目组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 2.作为项目主持人承担有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且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教师,不得新申报自治区级教改项目。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的自治区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研(含主持)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不超过3项。 3.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无创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近五年内已获得教改工程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课题以及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4.项目立项向未获得过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向在海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其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主持的项目不低于50%。 (三)研究时限 项目立项时间从2017年4月开始计算,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有特殊理由需延期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并只能延期一次。 二、申报程序 (一)2017年2月20日:项目组提交一式三份的《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和电子材料交到各二级单位。 (二)2017年2月24日:各二级单位汇总排序后将项目申报材料及填报的《2017年度本科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交到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综合楼1308室),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到邮箱gjs5920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2017年3月8日:由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择优确定我校上报的项目。 (四)2017年3月20日前,拟上报项目组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并进行网络申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填报说明 1. 《申请书》一律用A4纸,竖装,除封面外双面打印。 2. 不涉及校外法人单位参与的,参加单位数统一填“1”。 3. 主要成员签章处需本人签名,完成人较多的可以适当加行。 4. 学校意见请填写是否获得校级立项情况。 未尽事宜,请联系:李颀,0771-5359201。
广西医科大学 2017年1月11日 |
相关附件:附件1:关于申报2017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桂教高教〔2016〕88号.pdf 相关附件:附件2: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docx 相关附件:附件3:2017年度本科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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