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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批废旧资产处置招标公告

来源:一附院 发布时间:2024-03-27 作者:汪永凤 校对:朱瑞璇 审核:韦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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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概况:

A标:废旧资产一批

B标:废旧资产一批

C标:废旧资产一批

二、处置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报名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经营史或违法犯罪史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没有被医院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

7、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废旧资产回收、处置相关。

8、在投标报名时按要求一次性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仅参与一个分标或同时参与本公告内多个分标均按伍万元整(¥50000.00元)缴纳。

9、根据医院管理要求,报名单位委派现场察看人员限1人。现场察看过程应当遵守医院管理规定,服从医院安排分批按指定时间到现场察看拟处置资产。

10、如有不遵守以上条件,一律按不良投标公司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共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zb5634385@163.com

3、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一次性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单位必须以单位名称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名称对公转账,否则,其报名将不予受理!

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落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退付投标保证金不采用现金退付方式。(投标人不得在投标过程中以各种理由要求提前退还保证金,如有不接受保证金退还规定的公司请勿参与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交存帐户为: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医科大支行,帐号:45001604560050501061。

注意:(1)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2)医院不接受现金缴存;(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4月2日24时止,以转出时间为准。

5、投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填写附件1、附件2后发送电子文件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证件应包含:①保证金转账凭证。②(报名人仅限一人)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时,应提供身份证、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报名人为委托代理人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同时应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③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均须拍照或扫描原件,并保证图像清晰可视。

6、2024年4月2日报名时间结束后,我院将在一个工作日内统一收集所有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料,报名成功的公司将会收到电话通知,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若报名资料不合格,供应商可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补充材料,若补充材料合格,则报名成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补充材料,则视为放弃投标,报名失败。报名失败的所有公司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投标方式:

(一)投标单位按医院指定时间到现场察看拟处置资产。

(二)现场报价。

1.医院组织投标单位按顺序分别分批次现场察看,按不同分标分别发放《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报废物资竞价报价单》,投标单位就所察看各分标废旧资产分别作唯一完整报价,医院当场回收《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报废物资竞价报价单》。

2.报价单上须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

3.出现所列情形之一时该单位投标无效:竞价单没有报价;竞价单无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竞价单字迹不工整及竞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报价小于投标最低报价;竞价单未当场递交回收。

本次竞标采取暗标方式,竞标价格精确到分。

4.投标最低报价:以现场发放《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报废物资竞价报价单》信息为准。

各投标报价低于各分标投标最低报价则该投标无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的,废标。

5.投标单位报价不含拆解费用(由中标公司自行负责拆解和运输,必要时需要《特种作业操作证》),只报最后的残值变价报价。

6.资产处置小组确认废标后向报名成功的单位退还保证金。

五、开标、评标:在竞标结束后,医院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评标方法:评标方法:采用价格评标法。各分标分别开标,按竞价高低确定排名先后,每个分标均以最高报价中标,次高者和第三名为中标候选单位。

当出现报价相同中标候选单位时,以交纳保证金顺序排名先后(先交纳保证金的排名排前)。

六、处置资产搬运要求

中标单位在完成处置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因违规操作引发的责任、纠纷由中标单位完全承担,与我院无关。处置中不得损坏和取走其他非处置设备,若有物品被损坏或丢失,须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中标单位必须按处置协议要求将所中标资产在规定时间内搬运完毕并清洁现场垃圾,否则院方有权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保管费和保洁费。中标单位必须在1日内(早上8点开始至下午6点结束)将资产转移完成。我院将该批废旧物资转交给中标单位,所有权同时转移。转移后中标单位对该批废旧物资负法律责任。

七、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财务帐户中进出,非投标单位公司财务帐户中进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受理。

(二)现场察看处置资产仅限报名人参加。

(三)开标时,当出现前三名中标候选单位都弃标,或投标人少于3家时,医院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四)中标价仅为本次所处置的废旧资产价格,处置废旧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

(五)中标单位须在院方公示竞标结果结束后一日之内与院方签订协议并将中标款项一次性交予医院,医院开具收款票据。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处置工作后,医院全额无息退还。

(六)中标单位须在院方公告竞标结果结束后十日内完成处置工作。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后不与我院签订协议、不及时缴纳中标款项的;

2、中标后未履行标书规定全部义务的;

3、签订协议后擅自转包他人的;

4、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处置工作的;

5、投标人出现串通投标行为的。

出现以上情形的投标单位,将被列入本院不良投标人名单。

(九)中标签订协议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中标单位。

(十)中标单位在完成处置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因违规操作引发的责任、纠纷由中标单位完全承担,与我院无关。处置中不得损坏和取走其他非处置设备,若有物品被损坏或丢失,须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处置废旧资产后所留下的垃圾,由中标单位负责清理。

(十一)招标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院方将会及时通知各投标单位并在网上公布。

(十二)无效投标的定义:没有按时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竞价单没有报价;竞价单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竞价单字迹不工整及竞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报价小于投标最低报价;竞价单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等。

(十三)评标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医院网站上公告,公告期三个工作日。招标单位无义务向落标方解释原因,敬请谅解。

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71-5634385

附件:1、报名表

2、报名材料清单

附件1:报名表.xlsx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docx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