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医科大学 发布时间:2026-02-08 作者:韦昱江 校对:李刚 审核:胡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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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6〕3号,详见中国博士后官方网站通知公告),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及标准
(一)国资计划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入选人员待遇及出站考核积分标准按《广西医科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桂医大人〔2025〕57号)执行。
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并通过博新计划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获得国资计划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三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的生活补助。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在每站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应于在站满24个月前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须于在站满36个月前完成申报,未申报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自2026年4月1日起,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时在站超过24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一档资助;在站超过36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资助。各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或资助工作安排(附件1、2、3)。
三、申报程序
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程序按《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附件3)要求执行,国资计划按以下程序申报。
(一)专家评议推荐
申报博新计划,按申报指南要求通过系统线上提交《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申报国资计划B、C档,由申请人自行邀请两位专家(一名为合作导师、一名为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为项目申报把关指导,分别出具《广西医科大学国资计划B、C档资助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4),并将两份推荐意见表合并扫描发送至邮箱gxykbgb@163.com,邮件标题和文件命名为:博士后姓名+2026年国资计划BC档专家推荐意见表。
(二)博士后线上提交
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提交至流动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补充相关内容即可,无需重复填报已提交信息)。
(三)流动站审核
流动站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学校,流动站需仔细审核以下信息:
1.对于国资计划申请,需仔细审核博新计划申报书中“三、在站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以及国资计划B、C档申报书的“二、学术及科研情况”和“三、在站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中是否出现与姓名、单位名称相关的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含学校及各直属附属单位)、在职单位名称、依托实验室、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以及评审专家判定其他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形。
2.对于博新计划、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请,需核对申请人是否按申请书中所填代表性成果上传佐证材料。
(四)学校审核上报
学校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时间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国资计划是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博士后培养成效重要评价指标之一,符合条件人员须积极申报。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应积极履行职责,做好对博士后项目申报的学术把关和指导。
(三)流动站须加强申报信息以及科研诚信情况审核,在科研失信惩戒期内的,不予同意申请。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所在流动站或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韦老师,0771-5305173)。
广西医科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