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5-07-20 作者:罗莹 校对:毛宇昂 审核:李新春
|
|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教研〔2025〕3号)及学校《关于公布2025年广西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获奖名单的通知》(桂医大研〔2025〕28号)工作要求及评审结果,拟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7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申报2025年广西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现将推荐成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2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成果主要完成单位等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含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学校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严格保密。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科(留四栋3楼303-1室),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358346,18978801168。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申报2025年广西高等教育(研究生)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推荐成果名单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7月20日